中央政策
01
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从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强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发展特色金融服务、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完善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提出30条重点举措。其中提出:对地方金融组织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其背景和意图主要体现在防范风险、匹配开放创新需求、落实国家监管改革要求及服务大湾区一体化发展四个方面。
02
4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其中:非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资产管理”“网贷”“网络借贷”“P2P”“互联网保险”“支付”“外汇(汇兑、结售汇、货币兑换)”“基金管理”等与金融相关的字样。凡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包括存量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将注册信息及时告知金融管理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予以持续关注,并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03
4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 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77号)发布,旨在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等业务操作,明确供应链核心企业不得拖欠或变相延长付款期限,原则上付款不超6个月,最长不超1年。同时,要求商业银行健全授信和风控机制,杜绝对核心企业过度授信,防范上下游账款风险积压。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须依法合规运营,严禁从事未经许可的金融业务,强化信息归集和风险监测。通知还推动自律备案机制建设,要求对高风险机构限制合作,全面构建监管闭环,切实保障中小企业融资公平与安全。自2025年6月15日起施行。
04
4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印发《信访工作办法》,该办法共六章52条,重点构建三大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各级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对金融机构信访工作的指导,压实金融机构矛盾纠纷化解主体责任;二是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突出调解、和解的重要作用;三是规范信访诉求依法分类处理程序,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新规的出台将推进金融信访工作法治化进程,为群众提供更便利的纠纷解决渠道,提升金融监管信访工作质效。自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05
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06
4月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5)》,按照企业从设立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分5个部分展示2024年全国层面营商环境各领域进展成效。
07
4月30日,国家统计局服务业调查中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数据显示,尽管4月份我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49%,比上月下降1.5个百分点,但我国经济总体产出持续扩张,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08
5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5〕第3号)发布,旨在为规范中国人民银行业务领域数据的安全管理并促进开发利用,业务数据安全工作遵循“谁管业务,谁管业务数据,谁管数据安全”原则。中国人民银行对业务数据安全负指导监管责任。数据处理者应当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防范业务数据被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等风险,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及组织合法权益,尊重社会公德伦理,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保障业务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自2025年6月30日起施行。
09
5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计划》提及,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预备制定机动车生产准入管理条例、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增值税法实施条例、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司债券管理条例、预付式消费监督管理条例,预备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外汇管理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
10
5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金办发〔2025〕46号),旨在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系统工作会议部署,引导金融机构做好普惠金融大文章、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助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通知》提出“保量、提质、稳价、优结构”四大目标,着力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其中,“保量”要求保持信贷支持力度;“提质”聚焦风险管理,提升信贷质量;“稳价”强调稳定贷款利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优结构”则旨在优化信贷供给,推动首贷户发掘与中长期贷款投放。《通知》还明确深化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推动央地协同和“四级垂管”效能,强化对外贸、民营、科技、消费领域的金融支持,确保信贷资金直达基层、利率适宜。同时,要求银行优化激励机制和内部资源配置,保险公司提升产品服务,并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部门协作,推动小微金融服务更高效、更可持续。
11
5月7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将推出八项增量政策,包括:加快出台房地产融资新制度,扩大保险资金长期投资试点,调降保险公司股票投资风险因子,推出小微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定外贸金融支持措施,修订并购贷款管理办法,扩展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设立主体,以及制定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意见。当前我国金融运行稳健,银行保险机构主要指标健康,不良贷款率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上升10个百分点。前4个月,银行业保险业为实体经济新增融资约17万亿元,无还本续贷政策累计为中小微企业续贷4.4万亿元,短期出口信用险承保金额同比增长15.3%。保险业赔付约1万亿元,新能源车险承保车辆超1000万辆,养老和健康保险长期准备金超10万亿元。
12
5月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会议强调,要深入谋划“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向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稳步推动共同富裕。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为规划编制提供有力支撑。
13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7部门联合发布《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提出,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14
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格公正执法司法?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法发〔2025〕9号),旨在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强化司法与行政协同,服务保障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01
5月7日,天津市数据局、天津市财政局正式发布《天津市算力券实施方案(试行)》,旨在通过政策引导降低企业算力使用成本,加速人工智能产品开发和产业数字化转型。
02
5月9日,新疆回族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发布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03
5月9日,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九部门印发《广州市关于促进养老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新规聚焦三大方向:一是完善养老金融产品体系,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优化个人养老金服务,鼓励开发养老理财、保险、信托等产品;二是强化产业支持,鼓励设立养老金融专营机构,提供信贷、租赁及全产业链融资服务,支持养老企业上市发债;三是优化服务体验,推进网点适老化改造,加强农村老年金融服务,探索粤港澳跨境养老金融合作。同时明确风险防控要求,打击养老金融诈骗,规范预收费管理。通过12项具体举措,广州将构建多层次养老金融体系,促进银发经济与健康、照护服务深度融合,打造养老金融示范区。
04
5月12日,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重庆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渝金发〔2025〕1号),旨在为全面科学评价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持续强化审慎监管、行为监管、分类监管,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推动小贷行业高质量发展。监管评级要素权重包括公司治理(20%)、业务经营(15%)、风险管理(25%)、政策导向(20%)、监管合规(20%)五个维度和一个扣分项构成。监管评级结果根据得分划分为四个评级等级。等级由高到低,85分(含)以上为A级,70分至85分(不含)为B级,60分(含)至70分(不含)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从A到D表示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或问题越大,需要监管关注度越高。
05
5月13日,宜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四川三江汇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通过中诚信绿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可持续评估委员会评审,成功获得绿色企业最高等级Ge-1认证,成为全国首家获此殊荣的小额贷款公司,标志着三江小贷在践行绿色金融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06
5月14日,黑龙江省委金融办网站发布《关于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管理系统非法集资举报受理途径的公告》,旨在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保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现公布全省地方金融管理系统非法集资举报途径。